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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讲 推理方式(三)——辩证

作者:夏丏尊叶圣陶

第七十二讲 推理方式(三)——辩证

精彩摘录:

重视实际条件,不把事物用单纯的概念来处理的推理方式,叫作辩证法。

辩证法也有几个原则,如下:

一是矛盾对立的原则。演绎法立脚于事物的同一,不承认有矛盾。辩证法却以矛盾为出发点。

二是量影响到质的原则。一种事物因了量的改变,性质就会变化。

三是否定的否定的原则。世间事物的发展进步,必取否定的否定的顺序。

辩证法的这些原则,只为便于说明起见,并非可作为推理的定律或公式的。因为辩证法的精神,在乎排除静止的孤立的事物观,把事物当作动的连续的进展的东西来看。事物本身的情形是辩证法的,如果抛开了实际事物上的实践,专套用了这些原则去对付事物,结果又会犯堕入空虚的概念的毛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