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家之主
摆烧饼摊子的老秦背后笑话奎叔,说奎叔老不正经、笨蛋。
老秦不笨。清晨做烧饼、炸油条,晚市单做烧饼,早早晚晚地忙一个行当,丁点进步都没有。油条炸得阴阳怪气,油温、火候老掌握不好。出锅的油条要么干巴巴地勾着,宛如晾在西北风里多日的芥菜叶子;要么走了形,像得了小儿麻痹症似的,两边一长一短,完全不对称。
有油条的对比,烧饼的外形基本过关,至少是圆的。除了这一点,别的一律不如人意。不要说卖不掉的隔夜烧饼了,即使是刚出炉的热乎烧饼也很费牙,死硬死硬。用力咬着,脑袋至少要用力甩动好几下才能咬下来,一个不留神,脖子就得扯得麻酥酥的。烧饼外皮已然如此了,馅更是一言难尽。不是太淡,就是太咸,要想撞到咸淡适度的烧饼,简直比中福利彩票三等奖的概率还要低。别家烧饼摊的葱油烧饼闻起来香喷喷,嚼起来油润润,猪油香葱相辅相成,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老秦出品的烧饼明明也是包了葱,包了猪油,吃起来就是云里雾里、稀里糊涂。
老秦从还是青春勃发的小秦开始,天天和烧饼炉子打交道,两鬓都花白了,手艺还是原地踏步。一个人把终身的手艺精进得出类拔萃,肯定不容易。反过来,老秦经年累月重复着一件事,却永远不进步,也很令人“敬佩”。菜市场卖蔬菜的刘胜利爱搞笑,时常给人表演老秦的招牌动作:揉两下面,鼻子痒痒了,腾出右手揿住一侧鼻孔,“噗”的一声响;换个方向,又是“噗”的一声响;两声过后,双手对搓,顺势在身上那块灰不灰白不白的围裙上擦一擦——继续揉面!
老秦的这般“极具特色”的烧饼摊子,居然也能屹立在马路牙子上三四十年不倒闭,不得不说是奇迹。而支撑着“奇迹”发生的首要功臣,当属奎叔。
奎叔会起早,天还蒙蒙亮时,他已蹬着二十寸的折叠式自行车赶来街上了。自行车是他孙女读初中时上学放学骑的,等她高中考进市区寄宿学校后,自然用不上了,一直扔在墙根儿下,把车龙头都闲出了锈斑。奎叔废物利用,给了自行车返岗的机会。幸好他短胳膊短腿的,骑着并不算太拧巴。
可自行车的颜色太少女了,粉白相间,无比招摇。而且奎叔走的是亮瞎眼的“贵妇风”:脖子上挂着一条奶白色的珍珠项链,手腕上套着一只玛瑙珠子和金貔貅二合一的手串,左手无名指戴一只银色的方戒,右手无名指又戴一只金色的韭菜边戒指。当一位七十岁左右、皮肤黝黑、顶着一颗寸草不生的大光头的老先生,珠光宝气地骑着“卡哇伊”的粉白自行车出现在车来人往的马路上的那一瞬间,无论是谁,都忍不住看上几眼。尽管有不少人暗自观察一番,发现老先生的珍珠项链掉了皮,貔貅手串褪了色,银戒指变了形,金戒指发了黑……
奎叔赶早市的第一站是老秦的烧饼摊,几只烧饼几根油条配成对,分装成两袋。接下来是逛菜市场买菜。这两件事办好了,他便到我的小摊上来买点零碎的小百货。他买得最多的是打火机。我说:“奎叔,打火机的火头有大有小,你自己挑吧。”他客气地谦让道:“你挑,你挑,我信得过你!”
两块钱的生意,买方卖方对接得一片祥和。只不过他把两只钢镚儿递过来时,我纠结万分。不接的话,代表着我的三只打火机送给他了——我可没那么大方。接吧,他递钱过来的那只手让人实在不敢恭维。手指一律黄黄的,尤其食指和中指,瞅着就知道是长年抽烟积累起来的“丰功伟绩”。那种黄,不是单纯的浅黄,而是介于土黄和褐色之间,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黏稠感。我相信,要是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割开他手指的表皮,皮下的部分也百分百泛着黄。他的手背倒不黄,是黑色的。十只指甲盖儿里头,啧,满满的可疑填充物。排除掉人工局部增色的可能,剩下的结论只有一个:卫生状况堪忧。
可奎叔后知后觉,兀自热情地打着招呼。这老先生每一次来我的小摊子上买打火机都会讲两句话。第一句:我要么不来街上,来了一定要买你的打火机(两块钱的生意还搞得像两个亿)。第二句:在这块地盘上,要是有谁敢欺负你,马上告诉我,我绝不会和他甘休!
实事求是地说,奎叔讲“义气”,镇上卖打火机的小店那么多,他偏偏爱把两元钱用到我的小摊子上。至于第二句话,我虚虚地打个哈哈,低下头,一边佯装理货,一边腹诽:一把老骨头了,还这么狂,年轻那会儿怕不是个横行乡里的莽汉吧。
有很多次,奎叔都在老秦的烧饼摊子前摆了好几道龙门阵了,我才推着百货摊子赶到菜市场。他嫌我去菜市场晚,给我上课,说做生意的时机很重要,哪怕是来街上捡钱,也得比别人早半步嘛。
秋冬两季,我出摊多半不会晚过清晨六点。奎叔不管时间,反正他抵达菜市场时若没如愿地买上打火机,我就是晚了。晚了,他就要给予一丝不苟的指正。指正结束,他意犹未尽地向我回忆他年轻时期的创业史。
他进山卖过猪崽儿。一根扁担、两只竹子箩筐,一次挑了四只。他那会儿很穷,贩卖猪崽儿的本钱还是找亲戚借来的。猪崽儿二十来斤一只,白白胖胖,哼唧了一路。上春的天儿,太阳晒得人暖洋洋的。他走得热了,就停在一块菜地边上歇脚。猪崽儿在箩筐里站着,仰起脖子傻里傻气地看着他,就像不谙世事的孩子在仰望着自己的亲娘。天很蓝,四下里一个人影也没有。他的心头忽然热乎乎的,伸手在菜地里拽了两大捧青菜,一只箩筐里扔了一大捧。四只小猪吃得吧唧吧唧的,可把它们美坏了。
因为是第一次贩猪崽儿,奎叔没经验,不懂猪崽儿不能随便喂鲜菜,容易拉肚子。猪崽儿一拉肚子,十有八九凶多吉少。
我问奎叔,那四只猪崽儿最后死翘翘啦?
他叼着烟,得意地说,我这样聪明的人,怎么可能让猪崽儿砸在自个儿的手里。
奎叔的聪明是耍滑头,他给不停蹿稀的猪崽儿吃了木炭止泻(因为没钱买药)。猪崽儿掉了膘,双目黯淡无神,甩一甩小耳朵都像要闪了腰。第二次进山,他选在天黑之前。山村没通电灯,暗蒙蒙的油灯下瞧不出个所以然来,他顺利地卖掉了四只病恹恹的猪崽儿,连人家的凳子都没敢挨,找了个借口趁黑溜之大吉。
山民的日子过得苦哈哈的,一只猪崽儿是一家人整年的希望。奎叔料到他卖出去的猪崽儿活不了,人家花的钱打了水漂,他去了,一准儿脱不开身。在那之后,他不管做什么小生意都没往那个村子去过。
奎叔叙述这件陈年旧事时,眯缝着小眼儿,稀稀疏疏的两道眉毛忽而拧成“川”字,忽而拉成“一”字,两颗黄澄澄的大板牙勇敢地龅出三厘米,口水大珠小珠般地四溅开来。我没好意思戳穿奎叔津津乐道的“传奇”故事,他当时要是真找到了发家致富的门路,赚到了大钱,临到老了也不会跟在包工头后面做小工了。
酷热难耐的农历六七月,气温持续恒定在三十八摄氏度以上,柏油马路上的实际温度应该还要高一些。奎叔早早地坐在马路牙子上等包工头的农用车来接人。和他一起的也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儿,高矮胖瘦不一,长相都比奎叔齐整。不热的天,七八个;高温天,剩了两三个。奎叔背着一只比热水瓶小一号的塑料杯子,杯底厚厚的一层茶叶。我劝他,上了年纪,最好悠着点,人比钱要紧。万一中了暑,赚到的钱恐怕都不够进一趟医院。
奎叔不以为然,说人家也在干,他没理由缺席。本来一天的工钱只有一百一,高温天气包工头给一百三。一天多二十块,一个月合计六百,不赚白不赚嘛。
这老头儿会算账,按理说也会过日子。这么辛苦赚的钱,怎么着都得省着点花吧。他不!他买起菜来像白拿似的,粉红小自行车的车龙头上挂着大大小小的方便袋,里面装着青菜、萝卜、冬瓜、茄子、酱油、猪肉、小黄鱼和粉丝之类,至少十来样。
龙头超了重,奎叔没法子骑车了,只能推着走。他一边推着车,一边热情地和迎面碰上的各色人等打招呼,停下脚给别人分烟。信马由缰,迤逦行至我面前,他大概还没从其乐融融的激动中抽身出来,左右开弓夹着几支香烟向我显摆:你看看,他们对我多客气,不收我发的烟,非要发烟给我。
我连连点头,没揭穿他的虚假繁荣。他分的客烟是顶便宜的雄狮牌,长期抽几元一支香烟的人怎么肯降低档次,接受两毛五一支的差香烟呢。
有天早晨,我随口问了一句:“奎叔,你怎么总买这么许多菜,吃得完吗?”
他咧嘴一笑,说:“我得把两户人家都照管好了。”
他的话在不知情的人听来,有些莫名其妙。什么两户人家?他和他老伴一户?儿子一家也算一户?儿子不养老子就罢了,难不成反过来要老子养?
他有时也不骑那辆粉色自行车来街上,那就不是一个人了,身旁还伴着一位胖乎乎的妇人,五十多岁的样子,短头发,眼睛定定的,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。
奎叔对胖妇人很有耐心,轻言细语,还把她带进路边的药店里,咨询药店的员工,说胖妇人夜里睡觉脚抽筋,总喊疼,要给她弄点营养品补补。店员拿着两种牌子的钙片给他选,问他买便宜的杂牌,还是贵的品牌货?奎叔想也不想,直接喊:“大牌子的,最贵的。”
奎叔付好钱,领着那个胖妇人往外走。胖妇人比奎叔年轻,动作却不如奎叔利索。我亲眼见过她把拎在手中的一袋生鸡蛋溜在了路面上,顷刻间摔得稀巴烂。我在菜市场摆摊多年,见过不少夫妻为了一点小纰漏,当街互相抢白。奎叔没这毛病,他一句重话都没往妇人身上招呼,又掏出几张票子给她,说,坏掉了拉倒,再去买几斤来就行了。
胖妇人慢吞吞地往菜市场里头去了,奎叔目送着她的背影,绵绵的关切几乎要溢出窄小的眼眶。我惋惜地指指地上的一摊蛋液,说鸡蛋五块多一斤,一袋鸡蛋二十来块钱总有的。奎叔恋恋不舍地拉回自己的视线,回了我一句:“她是好人,老老好!”
我可惜的是碎了一地的鸡蛋,他诚意赞美的是一个木讷的妇人——看不出这其貌不扬的老先生还是个情种呢。
他手上大袋小袋地和那胖妇人肩并肩走了。药店里的一位大姐对着他们俩的背影努努嘴,说:“阿珍老来走运,碰到个真心待她的男人。”
阿珍就是那胖妇人的名字。奎叔和她同进同出了好几年,她并不是他的妻子。怎样定义他们的关系呢?情人?好像不能这样肉麻地定性,毕竟阿珍的实际情况在那儿。
阿珍娘家与药店大姐的家相距不远,阿珍自幼智力有缺陷,反应迟钝。二十出头时,在哥嫂的安排下仓促地嫁了个男人。结婚几年,阿珍的肚子都不鼓。婆家穷,丈夫脾气又不好,爱喝酒,一天到晚怨阿珍脑子笨,嫌弃阿珍是不下蛋的母鸡,随心所欲地责骂阿珍,动不动一顿老拳落到老婆身上。
换个正常的女人,这样憋屈的日子根本熬不下去,早跑得没影儿了。阿珍心眼儿实,不会逃,不晓得反抗,挨了打,只会嘤嘤呜呜地哭。左邻右舍也很同情她的遭遇,可终归帮不了实质性的忙。天可怜见,阿珍的老公醉酒后突然跌倒在地,血管破裂,撒手西去了。酒鬼利利索索地走了,把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娘丢给了没有谋生能力的阿珍。两个女人,一个痴,一个老,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她们的日子过得有多糟糕。
在旁观者的眼里,奎叔和一个小他十多岁的女人做情人,有点老牛吃嫩草。可真要说奎叔捡了大便宜,那也狗屁不通。奎叔注视着阿珍的水一样温柔的眼神绝不掺假,为阿珍花钱的慷慨也是装不出来的。他对她有情,他俩是“搭伙的”。
奎叔的妻子另有其人,中风了好几年,口齿不清,半身不遂,白天黑夜地躺在床上,吃喝拉撒全得指望别人侍候。奎叔在外打短工赚钱,养着阿珍,还代替阿珍的死鬼老公养着阿珍的婆婆。奎叔不在家,温顺的阿珍实心实意地照料着他的妻子,做好饭、洗好衣服等着奎叔归来。
所有的事情都有障眼法。一个男人,两个女人,粗粗一听,貌似荒唐;细细品味,却也是善良人别样的山高水长。在这个并不温柔的世界上,不管一段关系如何尴尬,它不会妨碍另一种情意的简单纯粹。
命运把这三个人聚拢在一起,让他们抱团取暖,总归有其道理。阿珍从此有了个尽力呵护她的好男人;卧床的奎叔妻子不必再死气沉沉地艰难度日;而连接着两个女人的那个老先生,也是问心无愧的,他是名副其实的两家之主。